针对影视行业的天价片酬,又一道紧箍咒念起。上周六,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大采购方平台联合正午阳光等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表《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该《声明》指出,九家公司将坚持每部电影、电视剧及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于日前发表了关于“规范行业秩序”等方面的倡议。
演员天价片酬问题引发各界声讨已非一日。2016年年底电视剧《如懿传》的两位男女主角拿走1.5亿元片酬,舆论首次被引爆。2017年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但这些意见要落到实处并不容易。
不久前,业内一度流传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家联合限采购价,单集采购版权价上限为800万元。不过,平台作为终端采购方,只限采购价不限制集数,纠正不了演员高片酬问题,因为片方可以通过拉长集数的方式进行规避。本次《声明》中有一个核心的规则: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如果按照这个最高限价去执行,意味着一部剧的集数不能超过50集,限演员单集片酬的同时也相当于限制了集数。《声明》还特别指出税款问题:片酬相应产生的税费由演员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制作公司给某位演员开出5000万元的片酬,演员本人需要承担2000多万元的税款。
这几年来,优酷、爱奇艺、腾讯三家视频网站竞争激烈。讽刺的是,到最后谁也没挤掉谁,却共同“富养”出了“天价片酬”和“天价IP”。编剧宋方金表示,发出声明的某些制片公司正是高片酬的始作俑者。
事实上,这两年“大IP”失灵,成为“大挨批”的现象频频发生,整个影视内容往精品化发展,“戏比天大”的呼声渐渐盖过了“流量至上”,电视剧的风向也从“以人带戏”迁移到“以戏带人”。宋方金直言,有艺德的好演员的片酬处在正常水平上,并没有到达天价,“那些拿天价片酬的恰恰是不会演戏的差演员。”
不过,对于此次的《声明》,不少业内人士指出,项目各方都在等待政策的落定,观望者成为主流。制片人董乘嘉坦言,联合声明不是政府发声,实施起来还是有难度,“必须由全行业一起推动这件事情去落实,而不是光在纸上说,背后又是另外一种交易。”也有人担心,片酬限价会变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猫鼠游戏”。编剧梁振华认为,真正有市场影响力的明星,很可能从纯粹拿片酬,转为渗入到制作营销的各个环节,也就是说,虽然演员的片酬有了上限,但他们依然会通过入股、投资参与,甚至主导制作来兑现自身最大价值。